根据朝阳区产业转型升级领导小组综合办公室统一安排,依据《朝阳区促进产业发展政策管理办法》《朝阳区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2024版)》等文件精神,北京朝阳国家文化产业创新实验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文创实验区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24年度朝阳区促进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支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申报主体为在朝阳区依法规范经营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业(单位)及相关机构。
3. 支持文化产业园区提质发展,鼓励园区发展文化与科技融合产业,建设文化科技融合特色园区,引导园区完善产业生态,建设规范九游娱乐 九游娱乐官方化、智慧化、品牌化特色园区;
5. 支持影视产业高质量发展,鼓励影视企业落户,推动影视技术创新,优化影视产业生态,加快建设国际一流影视制作基地。
本次申报类别分为支持文化企业发展壮大、支持文化产业新业态发展、支持文化产业园区提质增效、支持文化企业融资发展、支持影视产业创新发展共5个类别。每个项目单位只能选择其中一个类别下的一条政策进行申报。具体支持标准见附件1。
1. 支持文化企业扩大贡献。对2023年度新设立、新迁入的新纳统企业及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企业,且当年营业收入拉动行业增速0.2个百分点及以上的,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对已设立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增速高于行业目标增速2个百分点且增量贡献突出的,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支持。该条款支持企业为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统计范围内的文化企业。
2. 鼓励文化企业提质升级。对2023年度文化产业带动作用突出的企业,经综合评价,给予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支持;对2023年度成长较快且贡献突出的企业,经综合评价,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支持。
1. 鼓励文化科技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应用。鼓励云计算、虚拟现实、光学捕捉、高清制播等技术创新,支持AIGC等人工智能技术在文化领域创新应用,对在数字基础设施、数字化应用场景、人工智能服务云平台建设等方面,2021年至2023年期间投入使用且市场效益突出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不超过3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
2. 支持文旅消费新场景建设。鼓励5G、XR、全息投影等新技术在文化领域创新应用,打造沉浸式、互动式、智能化的文化娱乐消费新场景。支持小剧场、音乐厅、影院等传统文化设施进行内容创新和设备升级改造,打造新型文化演艺空间。支持深入挖掘朝阳文化内涵,依托旅游景区(点)、主题公园、休闲街区、商业综合体、老旧厂房等传统空间,打造特色文旅消费场景。对2023年度投入使用的、在行业内具有重大示范意义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
3. 支持文旅消费品牌活动举办。支持举办时装周、设计节、艺术节、戏剧节、音乐节、电影节、电竞赛事、文化旅游节等品牌文旅消费活动,鼓励应用新技术升级文旅消费形式,打造数字文旅消费新品牌。对2023年度在朝阳区举办的、业内权威且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品牌文旅消费活动,经专家评审,给予活动主办方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支持。
4. 支持文化精品创作生产。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文化企业生产创作完成且未获得过本专项资金支持的精品演出剧目、优质影片、动漫网游、网络视听节目等文化消费产品,经专家评审,给予主要出品方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
1. 支持园区改造升级。鼓励通过老旧工业厂房改造、低效空间升级等方式转型发展文化产业园区,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新转型的、建筑规模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园区,改造成功后吸引符合我区产业发展方向的企业入驻且成效突出的,经综合评价,给予园区改造方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
2. 引导园区提升综合效益。在现有建筑规模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文化产业园区中,对综合效益好,产值贡献大,入园企业2023年度营业收入首次超过百亿元的文化产业园区,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对积极参与以商招商、提升服务品质且2023年度综合效益增长明显的文化产业园区,经综合评价,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不超过200万元的奖励支持。
3. 支持园区特色化发展。在现有建筑规模不低于10000平方米的文化产业园区中,对通过积极调整产业业态,推动园区提质增效,打造数字文化产业等文化与科技融合发展特色园区(文化科技融合类企业集聚度不低于70%),且综合效益显著提升的,经综合评价,给予园区运营单位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
对文化企业在2023年度实际发生的银行贷款利息、担保费、融资租赁租息、信用评级费用等融资成本,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补贴支持。
1.鼓励影视企业落户发展。对2023年度新设立、新迁入的新纳统影视企业,及首次纳入规模以上统计的影视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支持。
2.支持影视项目在京立项。对2023年度由朝阳区影视企业作为主要出品方申报,在北京市完成备案立项且已经开机拍摄的影视作品,经专家评审,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支持(优先奖励获得市级及以上部门支持的影视作品)。
3.鼓励影视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创新。支持获得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行业标准认定的影视企业开展人工智能、虚拟现实、高清制播等关键技术创新,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投入使用的创新性强、示范带动作用突出的项目,经专家评审,给予最多连续三年、每年不超过800万元的奖励支持。
4.支持影视工业化平台建设。对2021年至2023年期间投入使用(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且市场效益突出的影视平台项目(包括云渲染、影视制作、虚实交互、数字拍摄等关键技术),经专家评审,给予项目实施主体不超过500万元的一次性补贴支持。
5.鼓励影视平台对行业开源开放。对已建成并投入运营的影视平台,面向行业开源开放,经专家评审,视平台2023年度为朝阳区影视企业提供服务情况,给予平台运营单位不超过300万元的奖励支持。
2. 申报单位或项目同一年度已获得朝阳区其他产业资金支持的(朝阳区引进人才促进产业提质升级奖励政策支持主体除外);